编辑: 我不是阿L 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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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治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管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建立健全的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不断完善科学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 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 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定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事项,支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三人,非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建立了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 委员会,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监事会职责 万和电气

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除了通常的对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外,还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三)与股东建立双赢局面 股东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股东的认可和支持是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动力,保 障股东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是公司的义务和职责.

1、公司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万和电气一直致力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确保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治理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利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职,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决策在其专业领域里起到了咨询、建议作用,并独 立作出判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负 责.

2、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受到控股股东影响的情形.控 股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及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恶意使用控股权、损害公 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请律师出席见证.确保了 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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