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03-04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12-56 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11 月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核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 复》 ( 证监许可【 2012】

1576 号) ,具体内容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二、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你公司在实施过程当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积极开展本次重组方案相关后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资产移交过户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 CHONGQING JIULONG ELECTRIC POWER CO., LTD (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盘龙村

113 号) 声明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 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 一)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

15 号 联系人:黄青华、凌娟

电话:023-68787928 传真:023-68787944 ( 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1 层1101 室 联系人:杨楠、汤金海、李世文、陈哲

电话:010-58067888 传真:010-580678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及其摘要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拟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售非环保资产,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 债、 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0.00%股权、 重庆九龙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80.00%股权、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72.78%股权、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股权、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股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现 金购买上述资产.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根据中瑞岳华为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报告, 上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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