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3-02-26
本报讯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李世 寅 唐淑娟) 向闺蜜借钱未果, 居然打起 了歪主意――女子余某将闺蜜微信账 户里的

15000 元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 户.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日前依法作出 一审判决, 以被告人余某犯盗窃罪, 判 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 月, 并处罚金四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余某于

2017 年1月29 日晚, 在小榄镇大地影 院借用被害人张某的手机拨打电话期 间, 使用其之前知晓的张某的手机微 信支付密码, 将其账户里的

15000 元转 到自己的微信账户下, 并删除微信转 账记录.

2018 年9月23 日凌晨

2 时23 分许, 公安人员在东莞市凤岗镇一酒店

8615 号房将余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 余某向 被害人张某退赔人民币

15000 元, 并获 得谅解. 被害人张某回忆称, 自己与余某 系朋友关系, 余某曾几次向其借钱未 果, 案发当天, 余某称手机欠费, 向其 借电话避开其接听亲属来电, 事后张 某发觉资金被盗, 怀疑是余某所为遂 报警. 法院认为, 被告人余某无视国家 法律, 盗窃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其行 为已构成盗窃罪, 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 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盗窃罪行, 认罪 态度较好, 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案 发后能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并 获得谅解, 可酌情从轻处罚, 遂作出前 述判决. 女子黑手伸向闺蜜 微信盗转15000元 犯盗窃罪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漫画/蔡文强

08 城事 2019年4月25日 星期四 责编: 张志平 视觉设计: 陈思理 知名超市里售卖的洗发水等日 用品居然是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案值 高达

420 万余元.

2012 年至

2014 年10 月期间, 叶某强伙同许某房等人 先后以东莞市天凯成日用品贸易有 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东莞市盛佐冶贸 易有限公司、 中山市盛佐冶贸易有限 公司的名义, 在中山共同销售假冒注 册商标的飘柔、 潘婷、 海飞丝、 沙宣、 玉兰油、 舒肤佳、 海伦仙度丝、 清扬、 多芬、 PALMOLVE、 棕榄、 强生等日 用品 (洗发露、 沐浴露、 护发素等) . 涉案假冒产品被推销到中山多 家知名超市. 自2013 年9月开始, 经 宝洁公司投诉,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分别对多家超市进行检查, 发现由 中山盛佐冶公司供货的宝洁公司日 用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工商 部门对超市都给予了行政处罚, 并没 收了侵权产品. 2014年10月至12月, 该团伙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根据警方 缴获该公司收支单据, 中山盛佐冶公 司销售并实际收取货款的金额为 4213449.58元.

2018 年5月, 市中级法院对该 案作出终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叶某强等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 他们的行为都已构成销售假冒注 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结合案情, 对叶某强判刑

5 年, 处罚金

150 万;

对许某房判刑

5 年, 处罚金

120 万. 此外,李某德获刑3年领罚金35 万, 张某娥获刑

2 年10 个月领罚金

35 万, 另两名被告人获判缓刑, 被 处罚金

20 万和35 万元.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昨日, 市中级法院 通报了我市去年审结的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和总 体案情. 数据显示, 两级法院去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 案件

1478 件, 诉讼标的总金额达到 12403.48 万元. 知识产权纠纷日趋多样化, 并出现了新媒体有关的侵权纠纷. 被判侵权的被告 多数法律意识不足, 许多零售商均不能提供来源合法的证据导致承担了赔偿责 任, 也有商家刻意傍名牌、 搭便车而被判赔偿数万至数十万元. 本报讯 (记者 王伟) 日前, 家在东 区松苑路青晖阁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 称, 他家楼下松苑路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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