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2-12-07

虚其 心, 受天下之善;

平其心, 论天下 之事;

潜其心, 观天下之理;

定其 心, 应天下之变. 伍廷芳和沈家本被誉为近代中国的 第一代法律人, 二人恰似 黄金搭档 , 中 西融通.沈家本任法曹多年, 深知旧法 之弊;

伍廷芳赴笈英伦求学, 又在国际舞 台舌战数载, 谙熟新法之髓.在法制破 旧立新之际, 二人以西法改造中制, 如石 破天惊, 并且将这些良法善治带入民国, 影响至今.与近代史上诸多人物类似, 伍廷芳一生都在南下与北上之间为中国 法制近代化 打磨 周转 . 南下西洋: 西法采撷者 伍廷芳 (1842 年―1922 年) , 本名伍 员, 字廷芳, 号秩庸, 祖籍广东新会.他 出生于新加坡, 3岁时定居广州, 后来的 求学之路和严复、 孙中山、 康有为、 梁启 超等人相似.14 岁他赴香港圣保罗书 院学习外文,

5 年后毕业即受聘于香港 法院系统担任翻译, 直观感受英伦法 治.同时, 得香港风气之先, 伍廷芳还创 办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份日报 《中外新 报》 , 办报目的很直接: 慨国势积弱, 由 于民智闭塞, ……大声疾呼, 振聋发聩. 1867年2月, 因港英政府颁布的 《维持社 会秩序及风化条例》 第18条赋予港督公 开招商开赌的权力, 伍廷芳认为此举不 符合中国礼义, 更是有违法治精神, 要求 收回成命, 颇有正义之士风骨.类似言 论非此一例, 但人微言轻, 都不了了之. 于是, 伍廷芳立志 奋发走英伦, ……以 为欲救国危, 非赴欧美精研法学, 举吾国 典章制度之不适者, 改弦更张之不可. 待为法制与启蒙付出13年的青春之后,

33 岁的伍廷芳成为自费留学第一人, 进 入位居英国四大法学院之首的林肯法律 学院攻读法律, 3年后毕业, 成为第一位 获得英国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 林肯法律学院所提供的与伦敦上流 社会人物接触的平台, 对他此后在国内 和国际政治舞台大展其法律拳脚实有裨 益.求学期间, 他实地考察英国议会, 深 入了解英国宪制, 将英国政体归纳为 君 主之, 实民主之 , 十分恰当.并且瞄准 了当时在法律界极为热门的专业方向: 刑法和国际法, 为他以后进入外交和司 法舞台奠定了基础.他还广结中国政界 名人, 如近代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郭嵩 焘, 成为他的职业引路人. 因其父病逝, 伍廷芳返港, 继而成为 第一位获准在英国殖民地担任律师的中 国人. 福州中美诉讼案 和 争免华人死 后剖尸案 颇能彰显作为大律师的他以 法争权的风采, 虽然屡遭失败.1877 年 美国驻福州领事馆以外国人在中国享有 治外法权为由, 迫使福州官员撤销对一 名美国失业船员的起诉, 身为辩护律师 的伍廷芳抗争无力.另外, 当时港英当 局明文规定, 华人病死必须由英国皇家 医院出具医学鉴定, 否则要剖尸检验才 能入葬, 仅有中医证明则无效.伍廷芳 上书严正抗议此种公然歧视华人的行 为, 但局面终未改变.治外法权和不平 等待遇让伍廷芳法权强国之梦愈发强 烈.1878 年8月, 颇具开明思想的港督 轩尼诗宣布废除针对中国人的笞刑, 但 遭致在港英国居民的反对, 伍廷芳认为 笞刑有违平等与人权, 组织华人力挺港 督, 推动了香港正式取消笞刑, 从此一炮 走红, 同年即任自开埠以来的第一位华 人太平绅士.两年后他以中国人身份出 任香港立法局代表, 打破了英国人38年 来对立法局的垄断, 由此步入上层社会, 俨然为华人之代言人 , 在港华人尊称 他为 伍叔 . 北上入世: 法理躬行者 伍廷芳虽然在港以法之智慧取得了 诸多成就, 但也无法改变当时国民羸弱 的境况.有经世治国之愿的他认为只有 从根子上改革旧法方能彻底实现国富民 强, 于是他北上加入李鸿章的幕僚团队, 进入权力中枢.李鸿章也正需要他的助 力才能一展宏图: 泰西各国欺我不谙西 律, 遇事狡赖, 无理取闹.折之以中国律 例, 则彼诿为不知, 悍然不顾.思有以折 服之, 非得一熟谙西律之人不可, 顾物色 数年, 未得其人.日昨津海关道黎兆棠 带粤人伍廷芳来见, 久闻其人熟悉西洋 律例, 曾在英国学馆考取上等.于其来 谒, 虚衷询访, 俱能指陈核要.虽住香港 及外国多年, 尚恂恂有儒士风, 绝无外洋 习气, 尤为难得.……此等熟谙西律之 人, 南北洋须酌用一二人, 遇有疑难案 件, 俾与洋人辩论. 伍廷芳习新法多年, 但依然以中式为本, 深得李鸿章的厚 爱.他被委任为洋务委员, 并协理外交 事务, 开始在国际舞台上代表四万万民 众争取应有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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