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11-08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神通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株 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
288 号,公司主要生产各类电线电缆产品.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公司航空新能源用特种线缆智能制造生 产基地西北角新建两间加速器辐照室, 新增
1 台1.5MeV 电子加速 器和
1 台2.5MeV 电子加速器用于电力电缆线的辐照, 两台电子加 速器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 资2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 染防治措施客观可行,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 规,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 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 -
2 - 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2、公司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 落实辐射防护、 环境安全管理、 事故预防、 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3、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 量监 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4、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 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 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5、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 安全隐患的, 应立即进行整改, 并于每年
1 月31 日前提交年度评 估报告.
三、你公司在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须到我厅办理辐射安全 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四、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 年5月23 日 抄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