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4-12 |
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第26号令《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房屋征收范围 公交公司宿舍(原饮服公司宿舍)东至:朝阳路西侧,西至:兴光尚庭东侧,南至:红旗三路北侧,北至:涂山路南侧(以规划红线为准). 原玻璃厂宿舍周边: 东至:七中西侧,西至:纬四路东侧,南至:红旗四路北侧,北至:红旗三路南侧.(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确定征收范围红线图). 第三条 征收补偿的标准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蚌政秘(2015)37号《蚌埠市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商品房安置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执行.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标准领取被征收房屋的价 值补偿金. (1)住宅房屋价值补偿金,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也可以选择按政府确定的优惠价格计算.政府确定的优惠价,以被征收住宅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结合被征收住宅的具体结构、楼层等状况,按下列公式确定: 住宅价值补偿金=(被征收住宅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平均单价-200元/m2-被征收住宅结构差单价-被征收住宅楼层差单价)*被征收住宅有效建筑面积 被征收住宅结构差单价标准、被征收住宅楼层差单价标准详见附件. (2)除住改营房屋外,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补偿金,根据被征收房屋状况,以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住改营房屋,视其至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的延续经营年限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计算房屋价值补偿金: ①延续经营满6年以上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85%计算;
②延续经营满5年不满6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80%计算;
③延续经营满4年不满5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75%计算;
④延续经营满3年不满4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70%计算;
⑤延续经营满2年不满3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65%计算;
⑥延续经营不足2年的,仍按原用途补偿.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施就近安置,被征收入按以下标准计算应安置建筑面积、支付产权调换差价款. (1)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 征收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实行就地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为高层,应安置的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为基础上增加8平方米.安置房最小户型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 ①安置房建筑面积中,与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安置房差价基数为150元/m2.被征收人具体支付的差价款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结构、楼层及安置房屋楼层等因素按下列公式计算: 等建面差价款=(等面积差价基数+被征收房屋结构差单价+被征收房屋楼层差单价)*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安置房楼层系数 ②为满足应安置建筑面积致使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的(含安置房增加的8平方米,以及户型设计原因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其中,超出的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部分,其差价基数为1000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