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15

(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总体规定 【 政策解读 】 1.4月1日起可抵扣范围:(1)4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全部进项税额;

(2)3月3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待抵扣进项税额. 2.前期取得的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未转入当期可抵扣税额的,以后属期仍可办理.但应一次性全部转入,不可分期转入.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总体规定 【 申报指引 】 1.2019年4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根据实际类型直接填入附表

(二)1-8b对应栏次申报抵扣.同时将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全部进项归集填入第9栏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 注意:第9栏作监控、统计等用,应按照实际情况准确核算填写.但该栏次不参与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栏次计算,申报至1-8b栏次才可成功申报抵扣. 2.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原报表附表

(五)第6栏 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附表

(二)第8b栏 其他 .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总体规定 按照凭证类型填入,申报抵扣 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的期末余额 不动产进项归集(不参与12栏计算) 不动产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 特殊情况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动产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 特殊情况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特殊情况处理 【 政策解读 】 1.均按照净值率计算调整.为简化企业核算难度,其中不动产净值与不动产原值均按照会计口径确定. 2.进项税额应转出的,应从当月进项税额中抵减;

进项税额应转入的,应在次月计算可抵扣税额.

03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1.仅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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