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15
2019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 目录

01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02 不动产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03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解读

04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解读

05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主要政策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01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税率下调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税率下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税率下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税率下调政策 【 政策解读 】 1.发票开具适用税率应根据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后的,应按照新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31日前的,即使开票时间在4月1日后,仍可按照原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意:属于第(2)种情形的,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属期先行申报未开票销售.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税率下调政策 【 申报指引 】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 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和 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删除第3栏 13%税率 ;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 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和 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税率下调政策 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解读 ―― 农产品抵扣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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