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11-06
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12 万吨氯化石蜡及配套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3月第2页

1、概述 公众参与是指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遵循一 定的程序,参与其与环境权益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使建设项目的决 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018 年6月28 日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 位") 委托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厂址经纬度坐标为: 北纬 39°17'30.85",东经 106°46'31.68",厂址西侧为宁夏日盛集团,东侧为 英力特大道,南侧北侧均为园区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 127304m2 ,本次项 目建筑面积 120000m2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0 万t/a 液体石蜡预处理系统、

6 万t/a 氯化石蜡生产系统、5 万t/a 聚合氯化铝生产系统;

本项目年操作时 间8000h,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液体石蜡

10 万t、氯化石蜡

6 万t、聚合 氯化铝

5 万t. 本项目总投资

2139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为

700 万元, 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同时包括环境 风险防范、施工期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与监测、相关技术研究等直接为建 设项目服务的其他费用;

2018 年7月1日,我公司在第一环保网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向公 众详细告知项目建设的概况及具体建设内容;

2019 年2月21 日在日盛江 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石嘴山市 惠农区项目所在当地张贴公告并于

2019 年2月21 日及

2019 年2月22 日 在石嘴山日报上公开.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第3页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及环评单 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及主要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 要事项等内容. 本公司于

2018 年6月28 日委托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首次信息公示时间为

2018 年7月1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建设单 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平台公开 建设项目信息的要求. 2.1 公开方式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在第一环保网公开,公示时间为

2018 年7月1日,网址为 http://www.d1ea.com.网站截图见图 2.1-1. 2.3 公众意见情况 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电话、邮件、信件等 方式的意见反馈信息.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主要为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 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公众提 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内容,公示起止时间为

2019 年2月21 日至

2019 年3月6日(10 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 第4页图2.1-1 本项目一次公示截图 第5页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本次征求意见稿于

2019 年2月21 日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公示,公示网址为 rsjygs111.pcgoabc.cn.网站截图见图 3.2-1. 3.2.2 报纸 本次征求意见稿于

2019 年2月21 日及

2019 年2月22 日在石嘴山日 报进行公示,报纸公示截图见图 3.2-2~3.2-3. 第6页图3.2-2 本项目

2 月21 日登报公示截 图3.2-3 本项目

2 月22 日登报公示截图 第7页3.2.3 张贴 本次于

2019 年2月21 日在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附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纸质公示进行张贴,张贴 现场照片见图 3.2-

4、图3.2-5. 图3.2-4 本项目张贴公示图片 图3.2-5 本项目张贴公示图片 第8页3.2.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对项目周边公众采取网络公参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参调查,收到 一份调查表调查表内容见图 3.2-6. 图3.2-6 公参调查回执表 第9页3.3 查阅情况 本项目查阅场所主要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所在地,建设单位地址为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单位地址为宁夏银川市科技大厦,项目公示 期间无公众查阅报告.

4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电话、邮件、信息等方式 的意见反馈信息.

5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氯化石蜡及配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 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 众提出的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 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 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12 万吨氯化石蜡及配套项目 (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内容客观、真是,未包含已发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日盛江盐(宁夏)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日盛江盐(宁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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