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8-09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郑政文 〔

2 0

1 6 〕1

2 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

0 1 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 通知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 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 《 郑州市2

0 1 6年度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 0

1 6年7月1 9日―1―郑州市2

0 1 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 本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市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和目标要求,突出减 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 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严格奖惩机制,统筹推进扬尘污染防 治、工业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低空面源 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攻坚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 突出问题,确保2

0 1 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切实保 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

0 1 6年底,城区可吸入颗粒物 ( PM

1 0)年均浓度低于

1 5 0微克/ 立方米,细颗粒物 ( PM

2 . 5)年均浓度低于7 9微克/ 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到1

9 0天以上,在全国7 4个重点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退出倒数后5位. ―

2 ―

三、攻坚措施 重点开展扬尘、工业、燃煤、机动车尾气、低空面源等大气 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 一)防治扬尘污染

1 . 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 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 六个到 位 ,即 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 监控到 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 ;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 六个百分之百 ,即 工地周边百 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 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 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

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两 个禁止 ,即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 (

1 )自2

0 1 6年7月1 0日起,全市建筑工地全部达到以上要 求.所有未达到 六个到位 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

所有 未达到 六个百分之百 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城区内所 有未做到 两个禁止 的施工现场,一律查封搅拌和配制装置. 施工单位完成整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 开工或复工. (

2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和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 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均要依据法定管理 职责和管理权限,与主管领域或辖区内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 ―

3 ― 理责任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 各项治理任务.特别是对农业快速路工程、地铁工程等大型道路 建设施工工地,要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

3 )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2

0 1 6年1 2月底前,全市所有 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和PM

1 0监控设备,接入郑州市建筑工地 远程监控中心. 牵头单位:市城建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 重点项目办、市轨道公司,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 委会

2 . 强化各类道路扬尘治理. (

1 )定期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 和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2 )2

0 1 6年1 0月底前完成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修补修复.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3 )进一步强化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道路硬化处理,防止泥 土粘带.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 ―

4 ― 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

4 )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 县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部分路段辅以人工 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5 )加强道路两侧排水系统及沿线辅道涵洞修缮管理,防止 淤积造成路面污染.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6 )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 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7 )道路扬尘评价实施 以克论净 ,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 不得超过1 0克/ 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

1 5克/ 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 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

8 ) 以克论净 不达标路段或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 洗、吸尘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 ―

5 ―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9 )市政道路施工实行交通高峰错时分段推进,对市区内所 有已开挖路面及时回填铺油减少车辆通行扬尘,坚决杜绝 围而 不建 现象;

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裸露地面及物料、土方进行有 效全遮盖和洒水压尘;

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全面冲洗地 面积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 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3 . 强化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自2

0 1 6年8月3 0日起,所有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对达不到要 求的露天堆场工业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业主单位完成整 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继续使用. (

1 )所有新建各类物料、废渣、垃圾等堆放场所必须按照环 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 库等方式实施建设,确保环保验收达标后使用;

(

2 )所有在用露 天堆放场所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 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

(

3 )所有露 天堆放场所物料传送部位必须建立密闭密封系统,确保运输过程 无泄漏、无散落、无飞扬;

(

4 )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落料卸料部位 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确保生产作业不起尘;

(

5 )所―6―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 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确保堆场和 道路整洁干净;

(

6 )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 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 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

1 )所有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 账,逐一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 黑车 非法运输.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2 )所有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与 黑公司 ( 未在市城管局 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而在市建成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 动的公司)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不得使用 黑车 清运建筑 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建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 委会 (

3 )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施源头治理,安装 G P S 定位系统,新购车辆采用具有全封闭高密封性能的新型智能环保 车辆,现有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必须达到无外 ―

7 ― 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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