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16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 让) .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 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10 日14:00(北京时间) .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 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 年12 月10 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

二、磋商地点: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

4 号1区31 幢3号) . 十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 邮编:

62100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

电话:0816-277712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

4 号1区31 幢3号联系人:左老师(项目咨询) 、冯老师(标书发售) 联系

电话:0816-2300900

2018 年11 月-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工期、地点 总工期为:20 天地点:新桥镇

4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 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 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7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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