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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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公司代码:600688 公司简称:上海石化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上海石化 股票代码

600688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石化 股票代码

003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交易所 ) 股票代码 SHI 股票上市交易所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伟忠 吴宇红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

48 号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 8621-57943143 8621-57933728 传真 8621-57940050 8621-57940050 电子信箱 tom@spc.com.cn wuyh@spc.com.cn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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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1.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2,152,450 51,374,277 -1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以[-]列示) 1,731,166 -164,911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亏损以[-]列示) 1,736,231 -157,119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4,239 836,448 130.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39,018 16,570,623 10.7 总资产 30,341,257 31,145,983 -2.6 2.1.2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以[-]列示,人民 币元/股) 0.160 -0.01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亏损以[-]列示,人民 币元/股) 0.160 -0.01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以[-]列示,人民币元/股) 0.161 -0.015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18 -0.943 增加10.861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9.947 -0.898 增加10.845个百分 点*以上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2.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927 减员费用 -10,2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7,155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1,449 远期外汇合同收益 6,9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65 所得税影响额 -1,2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8 合计 -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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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1.4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之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731,166 -164,911 18,339,018 16,570,62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770,880 -123,601 18,283,053 16,500,272 差异说明详情请参阅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之补充资料.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3,17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 冻结情 况股东性质股份状态数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05,460,000,000 50.56 4,920,000,000 无-国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6,938,667 3,452,301,320 31.97

0 未知-境外法人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 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75,000,000 0.69

0 未知-其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8,310,694 70,920,001 0.66

0 未知-其他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未知 20,000,897 0.19

0 未知-其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16,247,307 0.15

0 未知-其他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 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15,176,491 0.14

0 未知-其他赵洁 未知 11,777,183 0.11

0 未知-其他4/15 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 - 8,475,000 0.08

0 未知-其他IP KOW - 8,148,000 0.08

0 未知-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3,452,301,320 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5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 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7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70,920,001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20,000,897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247,30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 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5,176,491 人民币普通股 赵洁 11,777,183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 8,4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IP KOW 8,148,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 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代理 人公司;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 易情况 限售条件 最早可上市 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 股份数量

1 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 公司 4,920,000,000

2015 年8月20 日540,000,000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 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2、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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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16 年8月20 日4,380,000,000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 出售数量占该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 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 十. 2.3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其他人在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权益与淡仓 于2015 年6月30 日,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336 条规定须存 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的记录,公司的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 5% 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和其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 XV 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人士(除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在公司股份、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的权益或 淡仓如下: (1)公司普通股的权益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目及 类别(股) 占已发行股份 总数百分比(%) 占已发行 H 股百分比(%) 身份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460,000,000 发起法人股(L) 50.56 ― 实益拥有人 黑石有限责任公司(BlackRock, Inc.) 269,857,171(L) 76,000(S) 2.50(L) 0.00(S) 7.72(L) 0.00(S) 实益拥有人;

投资经理;

其他(可借出的 股份) 注:(L):好仓;

(S):淡仓 除上述披露之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 无主要股东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第 XV 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其他人士(除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在公司股份、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权益或淡仓的 任何记录.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石化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 )向五位董事及一位 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公司股票期权.

2015 年1月6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首期方案实施授予的议案》 , 向本公司激励对象

214 人授予共计

3876 万份 A 股股票期权, 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治卿

50 万份,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高金平

50 万份,董事兼财务总监叶国 华43 万份,董事兼副总经理金强

43 万份,董事兼副总经理郭晓军

43 万份,董事会秘书唐伟忠

25 万份.除上述披露之外,于2015 年6月30 日,本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 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列》第XV 部分)的股份、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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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 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 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交易所.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止,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且该等人 士未行使认购该等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3、 董事会报告 3.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之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 报告及其附注同时阅读.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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