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达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华西能 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西能源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 下:

一、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5月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以及

2013 年6月13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87,06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 号)核准,公司拟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9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 38,0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1 元, 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70,58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3,301,886.79 元, 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7,278,113.2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2月24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3CDA306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荣川路支行、 农业银行自贡分行、建设银行自贡分行南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本 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西能源科技工业园-低排放余热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 385,000,000.00

2 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3 增资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285,600,000.00 合计 870,600,000.00

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

(一)华西能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 XYZH/2013CDA3060-3 号 《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

2014 年2月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255,917.3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1 华西能源科技工业园-低排放余热高效 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 385,000,000.00 24,255,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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