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2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 承诺 (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新天药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新天药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新天药业利益.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 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 责任.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9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 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促进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新天药业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17,730万元 ( 含),拟采用土地或房屋等资产抵押、股份质押、保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担保. 其中,公司以自有的部分土地、房屋等资产作为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公司股东、董事、副 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张全槐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

同时,保证人贵阳臣功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 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本次可转换债券提供的担保方式采用土地或房产等资产抵押、股份质押、保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担保,如 公司无法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担保实现的优先顺序为:优 先执行抵押资产偿还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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