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6-30 |
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等评 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 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等级表明本次债券偿还能力极强,基本不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国家政策调 整、 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 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同时,债券持有人也有 可能无法通过担保人受偿本期债券本息,这将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1-4-4 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 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发行人 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 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 联合评级将落 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 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 (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九、本次债券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包钢集团 ) 提供全额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不考虑为本次债券的担 保,则截至2013年6月30日,包钢集团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余额为 1,594,580万元,占包钢集团2013年6月30日净资产比例为40.83%,其中为集团 内部提供担保1,443,800万元(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622,650万元),为 集团外部提供担保150,780万元.若考虑本次债券的担保,包钢集团担保余额增 加600,000万元,达到2,194,580万元,占包钢集团2013年6月30日净资产比例为 56.20%,包钢集团包括本次债券在内的累计担保余额较高,本次债券面临一定 的担保人无法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于2013年7月4日为本次债券出具了 《流 动性贷款支持函》(以下简称 支持函 ),用于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流 动性支持.支持函涉及的贷款金额为本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债券本金 及相应利息, 发行人在该贷款总额范围内可以一次性或分期向平安银行佛山分行 申请贷款. 支持函的有效期是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到期且债券本息全部清偿 之日止(如分期发行债券的,直至各期债券到期且各期债券本息全部清偿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10年.另外,支持函明确约定贷款需按平安银行的审查程序 审批,在落实平安银行要求并认可的贷款条件后才能获得批准发放.因此,若发 行人在本次债券偿付期间因流动性问题向平安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支持时, 仍存 在不能通过平安银行审查程序或达不到其认可的贷款条件, 从而不能及时获得相 关贷款支持的风险. 十
一、按照现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7条第五款中规定 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发行人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