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个月,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监管 要求.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9,949,773.56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此页无正文, 专为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