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8-09-20 |
凡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单位所有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 依法登记、 具备有效运行证的施工机具 或者个人所有的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的施工机具, 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由其所有者或 其他经济利害关系者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本保险条款中的施工机具是指无需上机动车辆牌照的特种工程机械设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轮式车辆和农用机械不属于 本保险财产范围. 第四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 工程机械设备的各种备用件、配套工具、器具、用具等;
(二) 工程机械设备出厂后另外加装或改装的零件、部件及设施;
(三) 处于运输途中的工程机械设备;
(四) 正在建造的工程机械设备,或者安装尚未完工的工程机械设备;
(五) 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工程车辆.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 险条款不能单独投保. 保险责任 第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 本保险条款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使用人在固定停放 地点和使用保险标的的工地内使用被保险人自有的施工机具中, 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 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
(二)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泥 石流;
(三)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 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突发性滑坡、崩塌;
(五) 倾覆、与外界固定物体的碰撞.
2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盗窃、抢劫、抢夺;
(二)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保险标的承租方或保险标的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 失行为、违反工程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行为或违反施工作业的安全规程行为;
(三) 烘焙、烘烤、人工直接供油、电气短路引起的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
(四) 不具有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合法操作证或未经过施工机具相关培训合格的人员 使用施工机具,或盗用、伪造、涂改、转借作业人员证件使用施工机具;
(五) 操作人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期间;
(六)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操作施工机具的;
(七) 利用保险标的从事违法活动;
(八) 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检验,或检测不合格,或对影响安全的有关问题提出限期 整改而未整改的;
(九) 被保险人伪造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或超期未检仍使用的;
(十) 施工机具的电机电器设备使用过度或超负荷、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 失;
(十一) 保险标的在上下运输工具、被装卸或被其他运输工具运输的过程中发生的所 有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保险标的在未发生倾覆或洪水事故情况下:
1、因路基垮塌落入水中、淤泥、软土(泥) 、冰面中造成的损失;
2、滑入、沉入、陷入或掉入水中、淤泥、软土(泥) 、冰面中造成的损失. (十三) 与外部电线、高压线、高压电缆接触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