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8-03-19

1 篇或以上. 4. 百篇对象 的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一般应是国家及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重要的国 际合作项目等;

学位论文工作预期能够在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2 篇以上的科研论文;

或预期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1 篇科研论文,以及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或出版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奖励. 5.论文研究方向为本领域研究前沿,研究难度较大,工作深入,内容丰富;

申请者具有严谨 学风和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理论分析和表达能力强. 6. 特殊情况.指导教师和专家强力推荐认为有申报 全国百篇 培养潜力的,对照近年来本 学科专业获得(或提名) 全国百篇 论文条件,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批准同意的可 以申报.

五、遴选程序 1. 百篇对象 每半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 1-2 名,每年不超过

3 人,全院同时培养的对象不 超过

5 人,择优培育,宁缺勿滥. 2. 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博士生(包括延长学习期限的),由博士生本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机 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百篇对象 申请表》,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 表》、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详细)报告副本以及相关材料(含发表、录用学术论文清单与论文复印 件、表明能做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书面说明材料等)、《专家推荐表》、《指导教师承诺表》.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做初步审查(形式审查).初审通过的,作为 百篇 对象 候选人参加评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得参加评审. 3.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于每年6月与12月份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必要时举行申请人答辩或座谈,考察和了解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创新能力、学位论文研究状况、最 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 并出具考察意见.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 相关申报材料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初步确定学院 百篇对象 人选. 4.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半个月,在公示期内,如有学院师生对 百篇对 象 人选的思想政治、科研能力、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实名检举,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将进行复核.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通过的,正式成为学院 全国百篇 培育对象.

六、政策支持 1. 学院从发文当月起,对正常学习期内的 百篇对象 ,在原有奖学金的基础上,另增加学院 百篇对象 特别奖学金

1000 元/月.同时,优先推荐申报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 基金 .该项特别奖学金一般发至博士生入学满三年为止. 2. 正常学习期内的 百篇对象 ,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为公派留学生. 3. 第六学期末,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 百篇对象 进行考核和评估.通过考核的 百篇对象 ,为提高申报 全国百篇 材料的质量,经本人同意延长学习期,学院将给予

4000 元/月的特别奖学金.未通过考核的 百篇对象 ,学院将终止对其资助.该条款也适用延长学习 期限内提出申请 百篇对象 并成功获得资助者(与正常遴选同时进行). 4. 百篇对象 的博士学位论文,优先推荐参加校、省部级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5. 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者及其指导教师, 优先推荐参 加省部级和国家级的相关评优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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