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11-04 |
公司
2006 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分别于
2006 年8月8日在巨潮网及《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进行了披露.公司现就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再次公告如 下: 由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 借鉴国家电力体制 改革经验,实施厂网分离,自2004年经过重大资产重组之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 能源)成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生产企业,天津泰达津联热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热电)成为管网运营企业,本公司向 关联方津联热电销售蒸汽.
一、关联方介绍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 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 法人代表:卢兴泉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21 号 注册资本:26294万元 经营业务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 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灯塔有 限 ),灯塔有限是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 达控股 )的全资子公司,泰达控股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泰达控股持有泰达热电公司100%股权、持有津联热电9%股权,同时津联热电法定代表人卢兴泉先 生兼任泰达热电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品种及数量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品种为蒸汽. 报告期本公司向津联热电销售蒸汽16689万元,其中燃煤蒸 汽15486万元,燃气蒸汽1203 万元.预计2006年全年销售额为 32205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 经双方协商以购
3 销合同方式确定,并经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同意. 目前公司燃煤蒸汽执行价格为132.2 元/吨,燃气蒸汽价格 为246元/吨,燃油蒸汽价格为378.8 元/吨.(详情请参阅公司 于2005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交易结算方式和结算情况
(一)结算方式:津联热电应于每月
30 日之前将当月本 公司所供蒸汽价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往本公司帐户.
(二) 结算情况: 本报告期, 公司向津联热电销售蒸汽18859 万元(含税),蒸汽销售款应收余额15296万元,其中3个月以内 的应收货款为5901万元,3个月至1年9395万元,没有1年以上的 应收货款.比上一报告期末应收余额14513万元增加783万元.
五、应收货款余额较高产生的原因和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应收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相关情况说明 应收货款余额较高产生的原因: 主要是因为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制订和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即对公用产 品实行公告价格、公告补贴,在核定公用产品的实际数量之后, 由政府直接对津联热电进行补贴,因各项配套措施的细化、落实 及补贴的核算需要时间,购货方出现暂时性的流动资金短缺,致 使本报告期销售的产品未能在报告期内全部及时收回货款. 公司董事会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