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7-09-07

5) 生产者、生产企业概况: a)生产企业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

b)生产企业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c)生产企业、生产者(适用时)满足本规则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清单(通常在 初次申请认证和/或质量管理文件发生换版/重大变更时需提交) 、组织机构图;

d)生产工艺流程图. 6) 产品描述信息,必要时包括: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或材 料清单、同一认证单元内不同规格产品的差异说明等;

7) 认证委托人、 生产者、 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 (如ODM/OEM 协议) ;

8) 对于变更申请,相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

9) 其他需要的文件. 4.1.3 受理申请 CCLC 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或要 求认证委托人整改后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4.2 型式试验 4.2.1 送样及相关资料 1) 送样 收到 CCLC 下达的《检测任务书》后,委托人按照要求选送代表性样品,并对选送样 品负责. 申请系列认证的产品应按申请单元划分方法的规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型号规 格产品,该样品必须是经出厂检测合格的产品,按附件 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其零部 件、元器件产品的送样要求》规定的数量送样. 同一申请单元内其它型号规格产品是否需要送样,由承检检测机构根据是否需要进 行补充差异试验来决定. 单一型号规格产品型式试验,也按附件 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 产品的送样要求》规定送样.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21-D/4 电器产品及其配套部件认证实施规则 第3页共34 页CCLC 版权所有 2)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 当申请整机认证时,对于在境内购买获得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 元器件必须提供 3C 认证证书,若其为非强制性认证产品时,对于具有一定资质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零部件、元器件可免除单独试验,否则这些零部件、元器件应随整 机一起进行型式试验,其零部件、元器件送样数量见附件 4《安全零部件、元器件送样数 量清单》 . 3) 相关资料 委托人送交型式试验样品的同时,应向检测机构提交 4.1.2(5)包含的技术资料及 检测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4.2.2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 检测后的样品,应选择以下方式处置: 1) 由检测机构封存或由检测机构封样后企业自行保存;

2) 样品可按申请人要求处置,检测机构留存的样品照片及样品描述,必须确保检测 样品实际情况的可追溯性. 4.2.3 型式试验的标准、项目及方法 1) 检测用标准 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 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产品认证目录》 . 2) 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包括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3) 检测方法 依据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4.2.4 型式试验的实施 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生产厂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 间不计算在内).当整机的安全零部件、元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其试验所需时间超 过整机试验时间,型式试验时间按安全零部件、元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 品和检测费之日起计算时间. 当型式试验项目部分不合格时,原则上,整改应在

6 个月内完成,超过该期限的视 为认证终止. 4.3 认证评价和决定 CCLC 对型式试验结论、有关资料/信息等进行综合评价,做出认证决定.对符合认证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21-D/4 电器产品及其配套部件认证实施规则 第4页共34 页CCLC 版权所有 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对存在不合格结论的,认证机构不予颁发证书,认证终止. 4.4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指自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至颁发或换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 包括型式试验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认证受理时限见本规则 4.1.3 条款,型式试验时限见本规则 4.2.4 条款,一般情况 下, 自受理认证委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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