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7-06-28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100 人.全年作业天数为

300 天,生产班次采用两班制,每班时 间为 8h.

8、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从事自动化机械设备生产, 不属于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的 淘汰类 和 限制类 ,属 允许类 ;

同时,本项目已经 获得由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研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台 自动化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备案的批复(2018-360923-34-03-021531),见附件三,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建设项目选址环境的可行性分析 (1)与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西上高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赣环评函【2019】8 号) , 可见附件九,上高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后,形成 一区三园 格局:镜山产业园、黄金堆 产业园、五里岭产业园,黄金堆产业园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规划主要以化工 产业为主、轻工产业(除食品产业)和电子设备制造为辅. 本项目主要生产自动化机械设备,属于轻工产业,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项目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上 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外排至北港河,故本项目不违背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规 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8 (2)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高工业园区黄金堆产业园内,占用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 江西上高工业园规划.厂区及其附近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锦 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 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已于

2017 年4月验收,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园区 污水管网可排入上高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外排,生产噪声经隔声 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4 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体、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的功 能要求. 因此,本项目在上高工业园区黄金堆产业园建设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从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分析,本项目周围无较大的环境制约 因素,在采取了环保措施,保证周围环境不受到其影响的前提下,本环评认为该项目的 选址基本合理.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判定 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详见下表 1-6. 表1-6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内容 名称 生态保护 红线 本项目位于江西上高工业园区黄金堆产业园,不在上高县生态空间红线管控范围内, 可见附图七,而且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水库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 水源,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 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质量 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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