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11-28 |
2017 年付息公告 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2014 年9月17 日发行 的2014 年第二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 ,将于2017 年9月18 日开始支付自
2016 年9月17 日至
2017 年9月16 日期间的利 息(因2017 年9月17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为保证本 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2014 年第二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4 电投 02" ,代码"127001" ;
银行间市场简称"14 中电投债 02" ,代码"1480509" ;
(三)发行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300,000 万元.期限
15 年;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478 号 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74%, 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9月17 日至
2029 年9月16 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9 月17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十)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11 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6 年9月17 日至
2017 年9月16 日,逾期部分不 另计利息;
(二)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74%;
(三)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2017 年9月15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四) 付息日:2017 年9月18 日(因2017 年9月17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 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