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6-11-10
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8〕356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办发〔2017〕42 号)和湖南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17〕3 号)、湖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 (湘 政发〔2018〕15 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校学术人才梯队 建设,更好地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现将做好

2018 年度 我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以下简称 青年骨干教师培 养 )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政策调整 1.

按照我厅对全省高校 双一流 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从2017 年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经费,纳入各 高校 双一流 建设统筹管理. 今年我省仍继续开展青年骨干教

2 师培养工作,凡经我厅确认且在培养期内(不含延期培养)的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资助经费由学校从高校 双一流 专项 经费或自有经费中统筹安排. 2.为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要求,我省青年骨干 教师培养实行省、校两级管理.我厅将进一步完善有关信息管 理平台, 确定全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总体规模和有关 政策要求,负责培养对象的审核确认、培养期内的过程监管和 培养期满后的验收检查等工作, 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各高校下一 年度培养对象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根据本校学科专业 布局发展及建设需要,负责培养对象的遴选、培养实施及年度 考核、培养期满的预验收等工作.

二、2018 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确定 今年起全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 采取高校遴选、我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名额

2018 年全省计划遴选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

495 名,按照各高校

40 周岁以下专任教师数量等因素进行名 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我厅下 达的名额推荐遴选培养对象.超计划遴选不予受理.独立学院 不单独安排遴选名额,由其本部高校统筹考虑. 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遴选名额为

5 人及以上的院校, 应至少推荐一名思想 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

3

(二)遴选范围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从各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 岗的专任教师中遴选.各高校应紧密对接我省高校 双一流 学科建设的要求,主要在我厅正式发文公布的 双一流 学科,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示范)专业(群)、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 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以及本校长期稳定发展的 特色学科专业中遴选确定. 各高校要优先遴选与我省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专任教师、科研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 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 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学科 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教学效果较好,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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