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6-06-26 |
一、被提名人白彦壮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 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被提名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 条件.
二、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白彦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 王福胜 李文强 佘明远
2015 年8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