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8-03
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规划构思与布局.4

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7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9

第五章 供应设施工程规划.9

第六章 环境设施工程规划.17

第七章 安全发展规划.19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20

第九章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2

第十章 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3 第十一章 附则.24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 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 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 知》(宁党办发〔2018〕82 号)文件要求,按照

1 个县(市、区) 域只保留

1 个开发区的整合原则,将对青铜峡市内工业园区进行 整合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与要求, 特编制《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 )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牢固树 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 一 带一路 和 沿黄产业带 伟大战略,借助宁夏作为全国唯一的 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历史机遇,落实自治区推进银川都市圈 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园区实际,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区战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壮大 精细化工、有色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及智能制造三大主导产业, 提升现有农副产品加工、纺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冶金、建材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构建完善的工业物流,生产、生活服务业配 套体系, 加快智慧园区建设, 将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打造成为 宁 夏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西部轴承产业基地、宁夏智能制造设备 产业基地 .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原则

2、坚持科学规划引领原则

3、规划的完整性、连续性原则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坚持绿色健康发展原则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8 年―2025 年 近期建设发展期限 2018-2020 年;

远期建设发展期限 2021-2025 年.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2、专业标准及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1995)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 (建设部文件: 建规[2002]218 号)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17)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34-2010)

3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 年)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

3、地方标准及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青铜峡年鉴(2014)》 《青铜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全解读 《吴忠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年)》 《青铜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青铜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青铜峡市沿山(贺兰山)规划区总体规划(2013-2027 年)》 《青铜峡市沿山(贺兰山)规划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专篇)》 《青铜峡市嘉宝轻纺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6-2020)》 《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 《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 版)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 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 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 意见(宁政办发【2018】48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全区建筑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 全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和宁夏地区现行的其他有关法规和规范 第六条 规划面积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 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 号)》,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将形 成由三个区块发展三个主导产业的自治区级工业园,总面积为 2559.34 公顷(25.5934 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为: 区块一(原吴忠青铜峡新材料基地西区):东至西夏渠、南至军 事靶场边界,西至恒源牧业,北至立马路,面积 1169.92 公顷;

区块二(原吴忠青铜峡新材料基地东区):东至青铜峡铝业公司 东界,南至

109 国道,西至包兰铁路,北至立马公路,规划面积 688.43 公顷;

区块三(原嘉宝轻纺工业园区):东至京藏高速,南至汉坝东街, 西至惠农渠,北至大古铁路,规划面积 700.99 公顷. 第七条 本规划是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 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 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4 第八条 本条文中的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对城市规划实施 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 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九条 本规划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规划构思与布局 第十条 用地布局原则 (1)土地集约原则 (2)合理布局产业原则 (3)保证用地完整性的原则 (4)生态适宜性原则 第十一条 用地规划构思 一园三主导、区块有特色 .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包含的三个区块,以各自主导产业为发 展核心,积极推动各区块区域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和提升,突破瓶 颈,以组团式结构布局,打造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协调发展,具 有基础优势、区域优势、发展有序的省级工业园. 区块一:主导产业--―精细化工产业 区块二:主导产业----有色金属材料产业 区块三: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及智能制造业 第十二条 用地布局结构 青铜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用地为组团式布局结构,主导产业与辅 助产业协同发展,产业关联、资源聚集、创新驱动的总体架构. 区块一: 一主导二辅助一鼓励 即

121 的产业布局结构. 一个核心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产业;

二个辅助产业为建材产业、 冶金产业;

碳基新材料为本区块的鼓励类产业;

用地规划采用网 格式布局.大力推动精细化工产业的提质增速发展,主动发展具

5 有发展前景的新型材料产业,针对具有地域基础优势的辅助产业 着重强调产业的转型升级与控制环境污染增量. 区块二: 一主导一核心 即 1+1 的产业布局结构.一个主 导产业即为有色金属材料产业,产业核心为金属铝产业;

用地规 划采用组团式布局.依托青铝集团,集中优势、大力发展以金属 铝为核心的有色金属材料精深加工,打造以金属铝为核心的有色 金属材料产业链,构建有色金属产业集群. 区块三: 一主导两辅助 的产业布局结构.即以汽车零部件及 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区域优势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 纺织产业. 第十三条 用地规划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总用地面积 2559.35 公顷.鉴于现状部分企业 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工业园区发展需求,将园区周边部分连块用地 作为规划发展区,其中: 区块一:经四路向南延伸段以东、中央大道以南、经三路以西、 纬二路向西延伸段以北;

立马公路以南、青铜峡铝厂自备电厂以 东、包兰铁路以西;

此两地块作为区块一规划发展区;

区块二:包兰铁路以南、乌玛高速以东、原沿山公路以西、G110 以北,此地块作为区块二规划发展区;

区块三:G109 以东、惠农渠以西、大古铁路以南、汉源街以北, 此地块作为区块二规划发展区;

1、区块一用地规划 区块一用地面积 1169.92 公顷.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区块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现状行政办公用地,占地 面积约 8.47 公顷,占建设用地 0.72%. (2)商业服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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