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3-12-22
1 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17 年8月2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7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十章 通知.2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3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33 第十四章 附则

33 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与法律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在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注册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722667042p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Corona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9 号B座2164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6,783,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党支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4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人才第

一、技术领先、管理科学、诚信为本、创新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设备及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

销售新能源发电设备 及软件;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后,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认购股份(股) 持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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