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3-11-21
甘农牧发〔2017〕22 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发展壮大贫困村 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 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甘办发〔2016〕50 号) 、省委 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 (甘办 发〔2016〕73 号)精神,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建设,推动贫困村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退出时具有相对稳 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究同意,省农牧厅、省扶贫办在全省贫困地区实施发展壮大贫困 村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工程.

现将《甘肃省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 体经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 年1月17 日 甘肃省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 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 经济的意见》 (甘办发〔2016〕50 号) 、 《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 法》 (甘办发〔2016〕73 号)精神,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建设,推 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退出时具 有相对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常 务会议研究同意, 在我省实施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示范 工程.为确保示范工程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是贫困村脱 贫退出的必要条件,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 动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 要保障.但是,我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体滞后,绝大多 数村没有经营收入, 不具备依靠自有资金投资开发经营项目的能 力, 尤其缺乏发展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抓手. 选择适宜贫困村建设、 能够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涉农项目, 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步 伐,是发展壮大我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手段.

(二)发展思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脱贫攻 坚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4 号)中提出的 建档立卡贫困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 的要求,坚持自力更生与政 策扶持相结合,选择村班子好、有一定资源、有发展潜力的建档 立卡贫困村,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 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通过开 展光伏扶贫、旅游扶贫、土地营运、林地承包等方式,探索解决 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退出 有集体经济收入 的问题.

(三)总体目标.省扶贫办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5000 万元,在全省选择

100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作为示范村,每个示范村 省上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50 万元(各县可根据示范村的实际情况 给予配套) ,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财政资金投入贫困村 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 的资产,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收益,应优先保障建档 立卡贫困户,确保持股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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