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3-09-18 |
5 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06 月06 日13:30 分 磋商时间:2019 年06 月06 日13:30 分 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 号院
4 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层竞 标室
2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孙工、马工 联系方式: 010-82233939-8005
5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 批复预算金额:1,520,387.81 元 最高限价:1,520,387.81 元2费用 2.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2 成交服务费的收取:向采购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
13643 元整. 二 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构成 3.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 有说明. 《磋商文件》共七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要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 3.2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 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 文件》 送达截止时间之前
5 日通知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4.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争性磋商报 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 4.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4.4 为使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 《磋商文件》 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 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5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5.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设备及与之配套的服务、保险、应 缴纳税款进行整体报价,对分包采购的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对于未分 包的项目不得以故意漏保瞒报的形式进行报价. 5.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提供的响应 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 . 6.1. 报价函;
6.2. 报价表;
6.3. 营业执照;
6.4.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项目负责人证书;
6.6. 纳税证明;
6.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8. 报价人情况表;
6.9. 资信证明;
6.10.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11.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6.1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微企业填写) 6.13.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6.14. 保证金退还证明函
7 6.15. 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