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3-05-21 |
1248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怕打二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 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 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林草局、铁路局、民航 局、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5)
16 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 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 号),进一步推动山西省与 京津冀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我们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山西 一1- 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
经商京津冀协 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印发你们,请推动落实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 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 年8月30 日印发 一2一附件 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 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 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周边地区与京津冀融 合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山西省与京津冀毗邻,加 强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协作联动,有利于增强京津冀对中西部地区 的辐射带动作用,是新时代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 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5〕
16 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 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 号),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 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 主线,紧紧围绕推动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山西 省资源优势、地缘优势、生态优势、历史文化优势,着力推动生态 环境联防联治、清洁能源保障供应、科技创新通力合作、产业发展 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医疗教育资源共享,形成山西省与 京津冀协同联动发展、互惠互利共赢新格局,把山西省建设成为京 津冀向中西部地区辐射的战略支撑带. ( 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协同联动.按照京津寞协同发展战略要求,服 从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加强京津冀地区与山西省协同联动, 支持京津冀相关优质资源和产业向山西辐射扩散,带动山西经济社 会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对接.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山 西省主体责任,推动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有组织地开展各层次、吝 领域分级分类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开创区域联动发展 新局面.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以改革为动力,破除束缚区域合作 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山西省与京津冀联动发展新机制.把联 动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驱动上,筑牢创新理念、营造创新环境、搭 建创新平台,形成区域创新发展良好氛围.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消除行政壁垒和市场障碍,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要素资源合理 流动,实现区域资源优化整合. ( 主要目标 到2022 年,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联动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生态环境、清洁能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医疗教育 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合作机制基本形成,协作水平进 一步提升. 到2035 年,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 面全面形成,山西省整体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步提升,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