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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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员工下班路上遇车祸身亡 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属工伤 企业被判赔近
64 万 因未买社保面临 赔破产
2016 年11 月17 日,汽修厂洗车工周丽英(化名)驾驶电动车下班回 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
一年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 定部门认定,周丽英的死亡属于工伤范围,为工亡.对这一认定结果,其 就职的汽修厂并不认同,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认定结果,市劳动仲 裁部门裁决汽修厂一次性支付周丽英家属赔偿金近64万元,并需持续支付 周丽英父亲抚恤金,直至后者丧失领取条件为止.随后,汽修厂向法院提 起诉讼. 日前,七星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决 定符合法律规定, 计算方式合理, 驳回汽修厂的全部诉讼请求. 由于汽修厂在 周丽英上班期间, 未替其购买社保, 这笔费用只能全部由厂方承担.
2016 年11 月17 日下午下班 后,在七星区一汽车修理厂工作的周 丽英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车回家.当 她行驶至叠彩区某立交桥附近时,被 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刮倒,拖行十米, 不幸当场死亡.经叠彩区交警大队鉴 定,货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周丽英负 次要责任,交通事故时间为下午6点25分. 周丽英去世前已经在汽车修理厂 工作了一年五个月左右,工作岗位为 洗车工.其家属办理好相关后事后, 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工伤认定.
2017 年12 月,工伤鉴 定部门下达决定书,确认周丽英的死 亡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亡. 但汽修厂对鉴定结论表示反对, 于2018 年2月向桂林市人民政府提 起了行政复议,
2 个月后,复议决 定维持工伤鉴定部门的意见. 随后,周丽英的父亲以及兄 长、儿女等人依据工伤认定意见, 向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起了仲裁申请,要求周丽英生前 工作的汽修厂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被赡养人 抚恤金共计
67 万余元,并要求汽 修厂持续支付周丽英父亲抚恤金, 直至后者丧失领取条件为止.
2018 年12 月,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裁决书,支持 周丽英家属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一次性被赡养人抚恤金、持续 性被赡养人抚恤金的申请,汽修厂 需一次性支付款项金额接近
64 万元. 对于这一结果,汽修厂不服, 于是提起诉讼.
2019 年2月,汽修厂将周丽英 的家属告上法庭,要求推翻工伤认定 及仲裁委的裁决意见.汽修厂提出的 理由是周丽英下班后没有径直回家, 而是去自己开垦的菜地劳作后再返 回,其行动路线已经超出了上下班的 合理路径,遇到交通事故的时间超出 了下班到家的合理时间. 为此,汽修厂向法院提供了一段 自行录制的视频.视频显示,一个驾 驶电动车的人从汽修厂出发,仅需 25分钟便到达事故发生地点.汽修 厂的下班时间为下午5点30分,按照 实验结果 ,中途多出的25分钟 左右 刚好足够 周丽英前往菜地 并完成劳作.据此可以推断,周丽 英没有按照合理路径下班,超出了 合理的下班返程时间,所以不应认 定周丽英的死亡属于工亡. 此外,汽修厂方面还提出了一 个 民间习惯 ,用以反对向被赡 养人支付抚恤金的裁决意见.汽修 厂表示,周父家所在地的镇政府提 供证明证实周丽英与兄长的收入是 其父主要生活来源是不妥的,因为 中国农村的习惯是儿子赡养父 母 ,周丽英作为女儿 不应该 存在需要赡养父亲的问题. 法院审查证据材料后认为,汽修 厂关于上下班合理路径及合理时间的 实验 ,未能排除道路、交通、环 境等客观因素造成时间延迟的合理原 因, 实验 过程及结果均缺乏科学 性和说服力.且 实验 本身也未经 授权机构认证,不能作为证据予以采 纳.而汽修厂提出的 中国农村只有 儿子赡养父母 的观点,更加不符合 事实和法律规定,纯属无稽之谈,亦 无法采信. 从被告周丽英家属提供的户籍证 明当中可以知道,被赡养人即周丽英 的父亲,在周丽英死亡时已年满
84 周岁,满足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应 支付抚恤金的标准. 经调查核实周丽英生前的收入 情况并结合证人证言,周丽英长期 在桂林市内工作,以其收入履行赡 养义务,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和 周丽英个人平均工资,分别计算各 项补助金、抚恤金金额. 综上所述,
5 月14 日,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的裁决决定符合法律规 定,计算方式合理,驳回汽修厂的 全部诉讼请求. 昨日,记者从法院方面了解到, 判决下达后,原告迟迟未领取判决 书,直至6月4日才将判决书领回,并通过诉讼代理人向法官诉苦, 这样的判决会让企业破产的! 法官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对于一 家注册资本仅5万元的小企业来说,本案的一次性支付金额就达近
64 万元,假如股东们都不愿自掏腰 包的话,也许真要通过破产清算进行 强制执行了. 主办法官坦言,造成这样的后 果,究其根本是汽修厂未按规定给员 工购买社会保险.我国《社会保险 法》第39 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 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 负担,即不用企业承担一分钱.然而,像本案中的汽修厂一样,目前仍 有许多企业经营者的社会保险意识淡 漠.他们把既有利于员工,更有利于 自己的社会保险,仅仅看作是 经营 成本 而想法设法逃避,自以为是占 了员工和国家的 便宜 ,其实是把 自己置身于了严厉的法律风险之下. 此外,主办法官告诉记者,根据 《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记载,用人单 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数额的,将按 照该单位上月应缴费额的 110% 确定缴 纳数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 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 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这还不是全部的违法成本,企 业不给员工参加社保,看似每月省了 一笔费用,可一旦面临处罚和劳动者 工伤或工亡,则要面临破产之灾. 主办法官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 例》第62 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 工亡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 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本 案中汽修厂就面临 代社保支付全部 工亡补偿金 的窘境. 记者蒋璇 通讯员余慧晶
1 员工下班路上意外身亡 企业面临巨额赔偿
2 汽修厂: 死者回家路径及时间超出合理范围
3 法院判决: 汽修厂提交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4 未给员工买社保 汽修厂要 赔破产 漫画 杨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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