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22-11-0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4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立志 联系人杨立志 通讯地址 吴桥县桑园镇货场南侧 联系电话

19903278777 传真 邮政编码

061800 建设地点 吴桥县桑园镇货场南侧 立项审批部门 吴桥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吴发改备字〔2019〕40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61玻璃纤维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8月 项目背景: 以高性能的复合材料替代以天然矿、植物加工形成的材料是人类技术发展的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竞争的加剧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使玻璃纤维成为最具成长性的新材料之一.玻璃纤维工业的发展将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吴桥县桑园镇货场南侧建设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年产25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主要生产高性能玻璃纤维产品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造业

53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全部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沧州卓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故本项目为 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66、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中的 其他 属于IV类建设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与《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6号)相符性分析. 表1 本项目与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生产企业布局 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严禁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城市非工业规划区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区域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上述区域内已经投产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 搬迁、转产 等方式逐步退出.鼓励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入园区管理,污水纳管排放. 本项目位于吴桥县桑园镇货场南侧,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规划. 符合 原则禁止没有能源优势的地区新建、改扩建玻璃球、玻璃纤维生产线.鼓励发展玻璃纤维制品加工业. 本项目产品为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 符合 工艺设备

(一)新建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法粗纱拉丝生产线(单丝直径>

9微米)单窑规模应达到50000吨/年及以上,新建细纱拉丝生产线(单丝直径≤9微米)单窑规模应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严禁新建和扩建中碱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严禁新建和扩建无碱、中碱代铂坩埚拉丝生产线.新建高性能或特种玻璃纤维生产线,其生产规模池窑法单窑规模应达到20000吨/年及以上,代铂坩埚法应达到2000吨/年及以上且产品单丝直径≤7微米. 本项目为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本项目使用代铂坩埚,年产量25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产品,单丝直径≤7微米. 符合

(二)新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要采用纯氧燃烧、电助熔、物流自动化、废气余热利用等先进工艺和装备,并同步建设环保、安全生产配套设施.新建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要采用分拉或大卷装先进工艺和装备.新建玻璃纤维制品加工生产线要采用高效、节能的先进纺纱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纺纱设备,禁止使用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产品生产玻璃纤维制品. 本项目为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采用代铂坩埚先进工艺与装备. 符合

(三)禁止新建、扩建无碱及中碱玻璃球生产线.改扩建特种成分的玻璃球窑,其单窑生产线规模应达到5000吨/年及以上. 本项目为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 符合

(四)禁止玻璃球生产企业向陶土坩埚拉丝生产企业提供玻璃球原料.禁止生产和销售高碱玻璃纤维制品.依法彻底淘汰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本项目为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采用代铂坩埚生产工艺与装备. 符合 能源消耗

(一)新建或改扩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单位综合能耗粗纱≤0.55吨标煤/吨纱,单丝直径4至9微米的细纱≤0.75吨标煤/吨纱.新建高性能或特种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单位综合能耗≤0.37吨标煤/吨纱(不含玻璃球生产环节能耗). 本项目为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项目,采用代铂坩埚法.本项目采用电加热,年用电量为203.4万KWh,折合标煤249.9786吨,年产量2500吨,单位综合能耗0.10吨标煤/吨纱小于0.37吨标煤/吨纱. 符合

(二)玻璃球窑必须采用先进的窑炉熔制工艺和保温节能技术,无碱玻璃球窑单位综合能耗≤0.4吨标煤/吨球.中碱玻璃球窑单位综合能耗≤0.3吨标煤/吨球. 本项目为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项目,采用电加热. 符合 环境保护

(一)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及以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及以上,外排污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及以上,并符合其所在地相关环境标准的要求.

(二)玻璃球熔制工艺中禁止使用白砒作为澄清剂.玻璃纤维和玻璃球生产中浸润剂废液、冷却水须经回收处理后综合利用. 本项目冷却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符合

(三)玻璃纤维拉丝、络纱、短切、制毡、整经、织造等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丝均应采取回收利用,不得采用填埋方式进行消纳. 本项目废丝回收利用. 符合

(四)玻璃纤维成分中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和三氧化二砷的含量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玻璃球,玻璃纤维成分中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和三氧化二砷的含量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符合

(五)新建、改扩建玻璃纤维生产线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新建玻璃纤维生产线,采用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产品质量 玻璃纤维产品应符合GB/T18371-2008或GB/T18369-2008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玻璃球产品应符合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玻璃纤维制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 符合

(一)新建和改扩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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