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22-10-30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方外墙保温材料及2万吨预制楼梯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宝昌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程木建 联系人 程木建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福高速以东(豪泰建材公司院内北侧) 联系电话

18562127888 传真无邮政编码

251200 建设地点 德州(禹城)国家高新区京福高速以东(豪泰建材公司院内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1482-41-03-05767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C3024 占地面积 (m2)

4069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121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

40%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及任务由来 建筑用墙体板作为一种高档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用的必需产品,用量非常大,整个山东地区每年优质墙体材料的需求量最少也有千万吨,墙体板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建筑房屋的使用和销售情况.随着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复合自保温砌块会具有更加广阔的应用和发展空间.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新型混凝土复合自保温砌块的需求量正呈每年20%的速度上升,特别是一些成本低,性能好的板材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欢迎. 山东宝昌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勘查了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等要求,本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 耐火材料及其制品 中 其他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山东宝昌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取得了本项目备案证明(审批单位: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18-371482-41-03-057670).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不违背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3、环境管理及规范符合性分析 (1) 三线一单 合理性分析: ① 厂址选择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德州(禹城)国家高新区京福高速以东(豪泰建材公司院内北侧)(见附图

1、附图2),对照《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禹城市共有6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 表1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禹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东北至唐家屯村,西南至张李店村;

德州市禹城鳌龙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东至京沪高速,西至东军张村,南至前屯村,北至七桥村南 德州市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禹城市城区南部:孙庄村东南、于庄村西南、赵庄村东北、李庄村西北 德州市如意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庞桥村南部,尉庄村、南李村西部,于屯村、郝屯村东部,马沙窝村东北部 德州市禹城南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 东至司庄村,西至小郑村南,南至小邵村,北至河南张村 德州市鳌龙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生态红线 东至二十里堡窑厂东京沪高速,西至东军张村,南至前屯村,北至张道口村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 ② 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禹城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③ 厂址选择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水量及用电量较小,占地为工业用地,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 项目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德政字[2017]34号)符合性分析 表2 项目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该项目不在所述区域内 符合

2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该项目不在9类项目中 符合

3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 符合

4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符合

5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 符合

6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 符合

7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 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20t/h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该项目燃料为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不属于所列项目 符合

8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塑料再生项目 符合

9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碳素类项目 符合

10 再生铅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再生铅项目 符合

11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木炭项目 符合

12 石棉制品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石棉制品项目 符合

13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项目 符合

14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符合

15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 符合

16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符合

17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 符合

18 超过重点污染物 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 符合

19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该项目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符合 由上表可见,该项目不在《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2017]34号)范围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2)本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及《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的规定,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3 项目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三期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 符合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 符合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重点控制区 标准.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 本项目属于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行业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 (3)与鲁政办字【2017】54 号要求分析 本项目企业不属于过剩产能企业,项目进行环保治理后不属于 小散乱污 企业,项目各工序使用电能及蒸汽,不使用煤炭,无燃煤锅炉,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电暖气.运营过程中切实落实各项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经合理处置后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符合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7】54 号要求.

3、厂区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德州(禹城)国家高新区京福高速以东(德州豪泰建材公司院内北侧),租赁德州豪泰建材公司现有闲置生产车间作为本项目生产用地.根据禹国用(2015)第0274号,该项目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禹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地配套完善的供水管网、供电设施.项目周围主要为一般企业,因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量均不大,废气、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

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区位于豪泰建材公司院内北侧,项目区东侧为摩登港家具厂,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为京福高速、北侧为空地.项目区半径1km范围内,周边无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项目所处环境简单,无环境制约因素,与周围环境相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出行方便.且地形平坦、土地平整、交通方便,配套设施具备,符合选址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21万元,占地面积4069m2.项目租赁改造原有的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构筑物,建筑面积4069m2.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内含仓库.项目购置自保温复合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配料机、搅拌机、装载机、数控泡沫切割机等配套的生产设备共计35台.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4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间 1座,1层,建筑面积4069m2,框架结构,主要设自保温复合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配料机、搅拌机、装载机、数控泡沫切割机. 已建成车间 配套工程 办公室 1座,1F,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办公经营管理. 位于生产车间内 储运工程 原料暂存区 位于生产车间内 固废暂存处 位于生产车间内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当地供水管网,项目总用水量约8350m3/a 排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站负责提供,项目年用电量5万Kwh 环保工程 废气 水泥料仓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效率99.9%,风量10000m3/h).搅拌仓为密闭结构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效率99.9%) 达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达标排放 噪声 减振、隔声等措施. 达标排放 固废 水泥仓除尘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暂存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 零排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

2、总平面布置 (1)布置方案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69m2,项目区场地呈长方形,项目区场地地形平坦.本项目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其中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一座独立生产车间内.本项目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特点和地形地势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对厂区建筑物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分布.本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具体分布如下: ① 生产区:位于厂区东部,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自保温复合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配料机、搅拌机、装载机、数控泡沫切割机. ② 仓储区:原料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内,成品暂存处位于生产车间西侧. ③ 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南部,主要为企业管理服务. (2)道路系统规划:从交通便捷要求出发,合理布置道路,以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由于本项目于厂区南侧设置出入口1个,可保证产品生产和货料畅通运输. (3)合理性分析 ① 根据区域风频图和气象资料,本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SW(西南风),本项目办公生活区位于生产区侧风向位置,项目生产过程粉尘对办公生活区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小. ②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办公生活区及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③ 生产区内各设施按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设,物料输送短捷,可以满足物料流程的需要及物料快捷输送的目的;

④ 本项目各功能区布置分区明确,能够满足非生产及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的要求;

⑤ 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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