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10-21
关于编制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省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编制质检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的通知》(国质检办[2004]371号)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现就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 十一五 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 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编制 十一五 规划,事关我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对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质监工作发展方向,推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增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编制 十一五 规划的指导思想 编制全省质监 十一五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 十五 计划特别是 三年 规划实施的经验,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高质量规划设计 十一五 时期江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强化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指导功能,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使规划成为指导 十一五 时期江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编制 十一五 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规划应体现通过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促进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宗旨,要为解决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出努力.

2、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规划要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快质监事业发展,提高质监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作为规划的重点,对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主要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前瞻性部署和展望,把规划编制成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规划

3、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规划要求真务实,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立足当前,展望未来,积极稳妥地确定发展目标,保证提出的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4、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规划要突出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编制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规划.

5、坚持规划与落实 合作协议 相衔接原则.2005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签订了《关于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做好全面服务的合作协议》,协议对加快质监事业发展非常有利,要抓住这一契机,将规划与协议有机结合起来.

6、坚持科学化民主化的原则.要通过课题研究、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各个方面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提高规划质量.

四、编制 十一五 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对 十五 计划特别是 三年 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和评估.总结 十五 期间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基本经验,分析影响质监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研究提出 十一五 规划思路提供依据.

(二)进行形势和任务分析.认真分析 十一五 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分析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需求,分析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考验和挑战.

(三)研究提出列入江西省 十一五 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和重大项目.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议.

(四)编制 十一五 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出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

(五)编制各专项规划和单位规划.在编制总体规划的同时,还要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和单位规划.

五、工作分工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计财处牵头负责,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局配合.请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局就编制 十一五 规划,研究提出全面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总结 十五 期间的成绩、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十一五 期间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未来五年(2006~2010年)本专业、本单位、本地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为保证完成发展目标和任务需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和支撑条件.

(二)专项规划 在编制总体规划的同时,省局还要编制三个专项规划,具体项目与分工如下:

1、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 规划,由省局人事处牵头负责,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局配合.

2、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建设 十一五 规划,由省局计财处牵头负责,省局人事处、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处、省局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局配合.

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 十一五 规划,由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局配合.

(三)单位规划 省局直属单位要编制本单位规划,具体是:

1、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负责.

2、江西省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食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

3、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计量测试研究院负责.

4、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

5、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负责.

5、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负责.

6、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负责.

7、江西省纤维检验局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纤维检验局负责.

8、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负责.

(四)地方规划 各设区市局要编制本地区的质监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具体是:

1、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南昌市局负责.

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景德镇市局负责.

3、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萍乡市局负责.

4、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九江市局负责.

5、新余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新余市局负责.

6、鹰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鹰潭市局负责.

7、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赣州市局负责.

8、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宜春市局负责.

9、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上饶市局负责.

10、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吉安市局负责.

11、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由抚州市局负责.

(五)重大建设项目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局均可提出 十一五 期间的重大建设项目,对其中特别重要的,我们争取列入国家和省里重大建设项目;

对比较重要的列入全系统重大建设项目;

对一般性的列入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上报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附件要求填报重大建设项目表,同时附重大建设项目说明,说明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投资及经费来源、项目建设现状、预期效益分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

六、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我省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日程安排,全系统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安排总体上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8月~11月,为前期准备和调研阶段.主要任务是启动和部署开展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初步形成江西省 十一五 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 十一五 专项规划、单位规划、地方规划草案,确定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和进度为:

1、2005年8月,成立省 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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