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0-18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45号 关于垦利县汇丰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吨/年溶剂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垦利县汇丰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垦利县汇丰化工有限公司10000 吨/年溶剂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审会(2016年第13次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垦利县胜坨镇胜采一矿采油一队南侧240m.项目以石脑油为原料,通过碱洗、水洗、精脱硫、精馏等工艺年产溶剂油产品10000吨,其中120#溶剂油4000吨/年、200#溶剂油6000吨/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2015年6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5〕121号).2016年5月12日至13日,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站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7月1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项目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与胜采一矿采油一队签订了天然气合同,原料、产品采用了内浮顶储罐储存,装卸区配套了油气回收系统;

水洗废水与分析化验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送厂区自备污水站,经"隔油池+活性炭吸附"处理,用于碱液配制,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废催化剂、废脱硫液、废碱液、隔油池污油、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定了处置协议;

制定完善了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

装置区和储油罐区设置了围堰,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建设了500立方米的事故池;

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装卸区、储罐区边界150米的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设置了规范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与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定了特征污染物委托协议.

三、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垦利县汇丰化工有限公司10000 吨/年溶剂油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导热油炉SO2和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要求,烟尘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落实VOCS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垦利区环保局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5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垦利区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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