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10-12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枣应急发〔2019〕10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枣安发〔2019〕2号)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计划执行.

附件: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抄报: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办公室,宋丙干副市长, 单敬芝副秘书长. 抄送:各区(市)应急管理局.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履行监管执法责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攻坚战,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力争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依法履职,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分工负责原则.对纳入市应急局2019年监督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市应急局各相应责任单位进行检查. 3.全面检查原则.各责任单位对确定的检查对象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对象、内容 全覆盖、不缺失 . 4.统筹协调原则.市应急局根据各责任单位职能分工,统筹下达本局监督检查计划.各责任单位在认真履行其他职责同时确保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工作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专项检查、督查、互查、随机抽查等检查形式,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 一重点全覆盖 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金属冶炼等工贸领域,明确市级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和频次,实现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 2.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内容,严格监管执法;

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处罚措施.严格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健全完善 两库一单 (执法检查企业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7〕3 号),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局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 双随机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执法督导.加强与各区(市)局执法计划的衔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避免监督检查对象交叉重复.加大执法督导力度,指导和督促各区(市)推行异地执法检查模式,提高执法效能,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关局属单位要结合自身监督检查计划,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对各区(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执法抽查督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目前,全局共有编制42人(局机关18人,监察支队12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2人),实际在册36人(局机关19人,监察支队10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7人).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关于 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 的规定,全局实际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为36*70%≈2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测算(6250个)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天*25人=6250个.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2404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65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2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2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6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个工作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4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9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2120个) 1.机关值班工作日为500个工作日. 2.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0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9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600个工作日. 5.病、事假5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28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1726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25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2404个)-非执法工作日(2120个)=1726个工作日.其中: 1.重点检查工作日(约需94个工作日)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查约需:7家*2人*2次*1个工作日=28个工作日.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查约需:8家*3人*2次*1个工作日=48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查约需:3家*3人*2次*1个工作日=1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约需132个工作日)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查约需:3家*2人*2次*1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查约需:7家*3人*2次*1个工作日=42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查约需:13家*3人*2次*1个工作日=78个工作日. 3.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工作日(约需1500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按全年50起计算,每次需2人以上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法制审核、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案件处理呈批、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结案、案卷整理归档等约需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约需50起*2人*15个工作日=150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监督检查企业18家,一般监督检查企业23家,共计41家.具体监督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实施监督检查计划.要加强过程管理,根据计划要求,每次检查都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并归档备查.因临时性工作造成本月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的,将未完计划列入下月计划,确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执法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方可组织实施.

(二)统筹安排,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枣安监发〔2016〕150号)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按确定的频次进行抽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列入安全生产 黑名单 、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整改.要统筹安排执法计划,结合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 大快严 集中行动、异地执法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

(三)依法履职,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7〕138号)及有关要求,规范填制执法文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实行 闭环执法检查 ,督促企业彻底消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必需经主要负责人书面委托)和执法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 有查必留痕 、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要加强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切实转变作风,着力解决执法力度不够、态度不坚决、措施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牢固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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