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10-02
泸县环建审〔2017〕32号 泸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泸州大洲化工有限公司金刚烷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大洲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金刚烷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泸县方洞镇董湾村三社,拟在原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装置,一条锅炉用燃料油生产线一条,公用工程及办公设施利旧.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本项目经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川投资备[2017-510521-26-03-188729]JXQB-0615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镇规划. 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好施工期污水处置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严禁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施工期要对扬尘污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落实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施工弃渣必须送往指定的渣场处置,严禁将固体废物倾倒入水体.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底质稠油、柴油和冷凝回收的挥发性有机物混合中和水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金刚烷生产线,严禁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热混合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经稀碱液水洗和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

(四)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置平面,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落实和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过滤杂质混入锅炉焚烧处理;

废活性炭定期更换,规范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副产品F-R1型燃油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后作为工业燃油锅炉的燃料,不能达到燃料要求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认真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把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指标.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审核.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六、请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6日 抄送: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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