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18

(五)和第

(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第二十六条: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二十五条第

(五)和第

(六)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二、承办机构 县财政局会计股

三、服务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四、申请条件

(一)属地为泾县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

(二)申请人登录安徽会计网点击 变更登记 模块,如实填报个人变更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

五、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支持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变更登记系统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提交成功后,携带规定材料到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

(二)受理:县财政局会计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三)审核办理:对符合规定的,县财政局会计股予以审核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会计股

电话:0563-5123750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6年财政部令第82号)第十六条: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第十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第十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第三十一条:持证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

(三)《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一)参加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面授培训及远程网络会计培训;

(二)参加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式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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