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18
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人师〔2019〕15号 关于做好201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员会),各直属学校(单位)、代管学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8号)精神,以及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引导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现将201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和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机制,提高评审质量,促进新时代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二是坚持师德 一票否决 .把师德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第一标准,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所有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均需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 一票否决制 . 三是加大政策引领力度.体现破 四唯 要求,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要符合一线教师工作实际,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唯一限制性条件.对所任教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 四是完善多方评价机制.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并逐步推进高评委专家异地交流机制. 五是严格评聘程序.各单位要加强对今年职称政策精神的宣传,严格推荐评审程序,坚持做到 四公开 ,即公开上级下达岗位数额;

公开述职;

公开展出实绩材料;

公开单位推荐上报人选.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网上申报审核,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切实体现教师职称评聘的公平公正.

二、政策口径 1.关于范围对象.2019年8月底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少年宫、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教师,均可评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2019年8月底前到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属申报范围. 2.关于岗位设置.深化岗位管理改革,争取政府支持,适度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师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应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3.关于分类申报.充分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注重参评教师所在学校考核推荐意见,充分考虑城镇和乡村学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研训员、乡村教师等职称评审组,开展分类评审. 4. 关于中评权限.各市(区)负责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中级教师评聘和满三十年教龄乡村教师中级职务直接认定(条件见苏教人师函〔2018〕21号文)工作.各地应做好硕士(研究生)中级职务的初定申报及评审工作,中级职务岗位充足单位,可继续兼顾初定中级和评审中级的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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