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17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 资格审核和注册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 资格审核和注册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简版)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审批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审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1项: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受理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决定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1.引进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和流通性,其职业种类和标准应符合我国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发展的需要.开展引进工作的中外合作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可靠的资信,其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2.境外机构及其驻华办事机构拟在中国境内开展国外职业资格认证或职业技能考试和发证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职业资格证书机构、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它相应中国法人机构合作,且同一时期内中方合作机构原则上应为一家. 3.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明确的考试项目和考试章程、承办考试的必要条件. 禁止性要求 ?? 无 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材料清单 1.机构资信证明类文件 (1)外方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包括机构登记证书、机构章程、所属国开展认证的政府批准(如有)、银行资信证明;

(2)中方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章程、机构介绍. 2.所申请职业及证书的专业技术类文件 (1)申请职业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教材;

(2)证书等级规定及各等级证书样本. 3.考试组织实施类文件 (1)考试章程;

(2)考务管理规则;

(3)考点设置标准. 4.其他材料 (1)填写《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发证机构资格审核注册表》;

(2)中外合作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考试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网上提交等方式提交材料. ? 办理基本流程 根据《关于对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18号)等有关规定,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流程如下:一是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受理申请手续,提出审核意见,经同级行政管理机构备案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转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意见,上司务会研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导审定.四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导审定后,下发审批注册通知,同时,委托受理申请手续的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代行管理和监督. 办结时限 ?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办理过程中所需的听证、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并通过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办公地址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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