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17
海盐振达汽配有限公司年产650万件发动机减震垫易地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盐振达汽配有限公司年产650万件发动机减震垫易地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海盐县秦山街道工业区庆丰南一路 项目性质:迁建技改 总投资:987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租用海盐欧亚特汽配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易地技改,同时将位于秦山街道石鼓桥4号的老厂区全部予以关停,淘汰现有41台63T-126T平板硫化机、4台全自动捆扎机、1台卧式卧式蒸汽锅炉、5台式钻床、1台滤胶挤出机、1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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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方式炼胶机等落后设备,购置具有先进水平的密炼机、开方式炼胶机、300T柱射式平板硫化机等国产设备,采用生胶、配合剂等为原料,经塑炼、混炼、出片、硫化、整修等技术工艺,形成年产650万件发动机减震垫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51号2号楼,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本项目 厂界最近距离 类别 大气 环境 落塘村 SE 150m 居住区 S 160m 居住区 庆丰村 W 220m 居住区 秦兴村 S 2200m 居住区 丰山村 SW 2400m 居住区 新联村 NW 2000m 居住区 秦山新区 NW 1500m 居住区 秦山中学 S 2200m 学校 声环境 落塘村 SE 150m 居住区 S 160m 居住区 水环境 地表水 白羊河 E 约1.0km 河流 地下水 III 项目所在地6km2范围内地下水环境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炼胶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可以达到GB 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硫化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可以达到GB 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炼胶和硫化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涂胶过程有组织排放的甲苯及二甲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丁酮废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抛丸产生的粉尘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中表2中的排放限值;

燃料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均较小,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在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杭州湾海域.由于本项目废水可全部达标纳管,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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