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15

(二)落实有效的高噪设备和高噪作业点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和休息时间在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施工,确保噪声对周边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不扰民.

(三)建筑垃圾、弃土石方和废弃物须按照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的原则进行分类堆存和处置,做好弃土、废渣的临时堆存、转运遮挡覆盖工作和管理工作,严禁将建筑弃渣、土石方随意堆放在河道范围内,防止其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水土流失,并认真落实其综合利用工作.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严禁将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设置在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施工废水、场地、机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严禁在保护区内设污水排口;

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取土、采沙;

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施工过程不会对下游水源造成不良影响.

(五)认真落实三星堆遗址区保护措施,施工时严禁采用大型施工机械,避免作业过程中的振动对文物造成不利影响;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文物部门,保护现场,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六)加强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认真落实施工后的堆场、施工场地的清理和复土、植被恢复及绿化工作.

(七)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加强道路巡查,编制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警示牌、限速标志,公布紧急报警电话;

设置防撞护栏;

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应急池及隔油沉淀池;

桥面、应急池以及隔油沉淀池均应采取防渗措.

(八)认真落实使用中道路清洁管理工作,声学敏感位置的交通禁鸣标志,减少交通扬尘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该项目运营后,不新增环境总量.

四、该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将依法处理.

五、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否则,将依法处理.

六、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广汉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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