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14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

61、62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

61、62窗口)(海阳市济南路91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5―3306929 电子

邮箱:hywhj@126.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

61、62窗口),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邮编:265100,联系

电话:0535―3306929. ②信函提交.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窗口(政务服务中心

61、62窗口),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邮编:265100,联系

电话:0535―3306929.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告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网络查询

网址: 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本证有效期4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向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 (见附件一)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市文广新局政务服务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负责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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