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14

享受地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按《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苏新汽〔2015〕11号)执行.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我市建有1个以上的服务站,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

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购置新能源客车或专用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相关车辆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营运车辆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3.享受地方财政补助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所有者,必须向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监测平台提供有关数据,否则不予享受地方财政补助.

八、资金管理与监督 1.各辖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本辖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初审等工作,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复核材料和充电设施项目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确认报告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2.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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