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13
审批意见:盐环表[2019]49号 盐山县众诚蔬菜加工厂: 《盐山县众诚蔬菜加工厂蔬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该蔬菜加工项目位于盐山县边务乡东王庄村正港路北,中心坐标为北纬38°3'38.27",东经117°17'46.00",建设内容为: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年产烘干蔬菜500吨.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该项目的备案,备案号:盐发改工备字[2019]030号. 该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投资、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二级新建标准.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漂洗、去石、甩干废水采用初沉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厂区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对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二)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四)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248t/a;

NOx:1.248t/a.

三、该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沧州市盐山环境执法大队负责. 公章经办人: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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