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13
无锡市教育局文件 锡教发〔2019〕50号 关于做好2019年无锡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1.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 监护人 )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3.探索实施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的办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2)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

(3)无正当理由延缓入学的.

二、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4月底,公布2019年无锡市区小学施教区一览表. 2.市区公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5月5日,各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5月5日-9日,民办小学招生平台(http://mbxx.jijiao.wxjy.com.cn)开通志愿填报功能,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该平台填写入学志愿,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1所学校. 3.5月18日-31日,公办小学材料验证.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以及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或无锡市居住证、江苏省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有关证件,到学校提交验证材料. 4.5月18日-26日,各民办小学组织面谈. 5.6月3日-4日,民办小学第一志愿录取.6月6日-7日,民办小学第二志愿录取.6月8日起,各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未录取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提交验证材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安排入学. 6.新生入学一律免试并均衡分班.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不得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生源,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各校应在开学前15天发布开学公告,并公布新生编班名单. 7.各校应当按照国家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的统一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并逐步完善学籍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确认学生的学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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