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13
(A) (公开) 锡建办函〔2019〕26号 签发人:朱秋荣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91号 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人社局: 经研究,现对曹洪海委员提出的《重视并解决制造型企业"招工难,用工荒"难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关心人才工作.

既注重人才的发展,也关心人才的生活,切实解决人才的住房困难等安居乐业问题.

一、初步建立了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从住房保障的方式来看,主要有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几种类型.廉租住房面向低保、特困家庭等低收入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基本准入条件是,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19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实物配租为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低保、特困家庭;

经济适用房家庭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51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510元以下的无房家庭. 新就业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

60 个月;

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1 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

3 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 年;

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1 年以上,且合同履行

1 年以上, 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人或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高端人才出台专项政策保障.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530人才计划政策,建设了一批人才公寓.目前正在实施太湖人才计划,从而解决领军型人才的住房问题.

三、对人才集聚的单位,特事特办,整体解决.如中国航空业第607研究所整体搬迁至无锡.我局制定特殊政策并报市政府同意,从存量保障性住房中调剂一部分转性为定销商品房,定向用于落户无锡的该所科研人员家庭.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建设无锡滨江学院,我市采取将432套安置房转定销商品房的政策,解决了教师、员工的住房问题.

四、对新就业人员多渠道保障.除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外,从吸引人才、减轻企业负担,让更多更好的劳动力资源在无锡就业、创业的角度出发,贵局已经推出了发放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优惠政策,目前累计享受政策的大学生已有5万多人.我局推出了企业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对地铁集团、机场集团的技术型人才采取企业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实施保障.正在推进交通集团的整体租赁,从而进一步推进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 但目前我市对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还存在着管理部门较多,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缺点.建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市的人才住房政策进一步梳理,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分类分层,进一步细化,提出比较系统的人才住房政策并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打造无锡的人才高地,推升无锡的发展潜能,增强发展的后劲.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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