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12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安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卫医[2019]114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医疗乱象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市直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安庆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 安庆市网信办 安庆市发展改革委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安庆市医保局 2019年5月6日 安庆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我市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市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19〕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行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等 挂证 行为;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租用《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 保健 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 医托 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进而套取医保基金和利用参保人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和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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