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11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吴人社〔2016〕75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16年7月6日 抄送:吴江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吴江区劳动监察大队、苏州市高级人才太湖培训中心,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印发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苏州市财政局 苏人保规〔2016〕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4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中对企业裁员界定问题的复函》(苏人社函〔2015〕403号)相关精神,现就扩大政策扶持范围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苏人保规〔2015〕4号)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

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年度裁员人数之和与上年度期末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企业裁员的情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全部情形.

三、稳岗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资金用途按照苏人保规〔2015〕4号文件规定执行.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期从2015年到2020年底.

四、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但对于其派遣的人员需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补贴资金归属协议书后,方可申请对应于派遣人员缴费的稳岗补贴.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一)企业申请. 1. 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于年度终了后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次年1-11月,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2. 企业享受稳岗补贴需提供下述材料:《苏州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裁员减员情况说明书、企业承诺书(附件2)及公示情况(附照片)等材料. 劳务派遣企业对于其派遣的人员申请稳岗补贴时,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以下材料:与实际用工单位注明补贴资金归属的协议书(需双方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经办人员签字),以及双方单位盖章确认的派遣人员名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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