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10

五、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项目启动实施.2015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完成项目遴选、项目库建立、评价法制定等工作,统筹考虑以前年度资金安排情况,根据项目遴选结果,确定财政补助方案.设区市根据职业教育布局和规划,完成项目推荐工作,报送精品、名牌以及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支持名单(持续支持项目校),以及特殊困难学校支持名单(一次性支持项目校).

(二)绩效管理与评价.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每年7月底前,由项目学校根据财政补助资金,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我评价.每年的8月底前,各设区市对辖区所属学校进行审核评价,出具评价结果并报省级.省级依据设区市评价结果,按照不低20%的比例,对项目学校实施效果再评价.项目实行中期评价考核,每三年对全部项目学校进行总体评价,并对项目学校进行整体排序.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年度评价和中期评价结果相结合,除与下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挂钩外,作为项目学校资格终止及调整的依据.同时,对纳入项目校支持范围的中职学校,承担技能大赛基地建设任务、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工作和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适当倾斜. 省里为

120 项目学校建立档案库,专人负责.不断跟踪、完善档案库各种数据,形成数据库.随时掌握项目学校的主要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偏差及时协调纠正.

(三)项目公开公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学生、家长、社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公平、公正,全程公开公示.建立项目遴选公开公示制度,省级公示项目学校遴选办法、项目学校名单.建立工程实施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学校通过单位网站设立专栏,公示项目建设和完成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建立绩效评价公开公示制度,省级公开公示项目评价办法和评价结果. 附件:1.河北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申报方案 2.河北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遴选暂行办法 3.河北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评价表 4.河北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申请表 5.河北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申报书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 日印发 附件1: 河北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善中等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申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的有关部署,顺利启动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组织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以下简称各市)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所辖县(市、区)(含财政直管县)及学校,申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县(市、区)负责组织所属学校填报申报材料,审核同意后报各市.具体申报材料,由学校填写《河北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申报表》和《河北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申报书》,主管部门(教育或人社)对项目学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会同财政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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