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09
建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NH15Z979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证书变更 颁发的证件名称 广东省建设行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原证件有效期 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六、《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

八、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还需符合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4号)

(二)《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22号)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将工程勘察劳务类等资质下放至县级政府实施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644号) 审批范围和审批条件

一、适用企业 工商注册所在地是南海区的企业.

二、审批范围 丙级设计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

三、审批条件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四)《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

(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报送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581号)

(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662号)

(七)《广东省建设厅印发的通知》

(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

(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十一)《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开始启用 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 的通知》 (十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复印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复印件. 业务情形1: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变更 材料依据: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第十七条;

2.《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下、工程勘察劳务、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资质相关事项办理指南的函》(佛建管函〔2018〕666号). 序号 材料名称 接件标准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原件 复印件 (须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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